刘升镇:强化“三资”监管 护航乡村振兴
“王书记,这份机动地承包合同,期限是2007年至2047年,共计四十年,违反了机动地承包合同不得超过三十年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必须整改”!近日,刘升镇纪委联合镇经管站在罗寨村检查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专项治理工作时,向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海兵说道。
针对该问题,刘升镇纪委向罗寨村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罗寨村收到建议书后立即行动,严格按照法律期限规定,组织承包人重新签订合同,并举一反三,在全村开展“村集体资源大起底”行动,召集原任村干部、村老组长、村乡贤等人员,通过翻阅资料、现场查勘、个别座谈等方式,对村集体资源进行大起底,做到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资金账目清、主体归属清、债务债权清、合同发包清。
今年以来,该镇纪委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联合镇经管站组织专班,紧盯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全镇27个村集体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查找问题线索,为助推乡村振兴增添“廉动力”。
检查中,专班人员通过现场查看承包合同、查阅台账、询问核对等方式,重点围绕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合同的真实性、合规性,固定资产处置、执行“四议两公开”等涉及群众涉切身利益的内容,对各村“三资”情况进行核查。同时,通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查看各村资产资源对外出租发包是否严格履行公平竞价程序,并随机抽取发包合同,深入发包承包户家中了解承包地块情况,严查在资产发包过程中村干部是否正确履职、是否存在私自发包等问题。
此外,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口头协议、无承包合同、违规发包、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集体资源等问题,要求相关村限期履行民主议定程序,按照现行价格作价,补交差款。截至目前,已对全镇27个村开展检查,共发现问题7个,已督促整改完成5个,工作约谈4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
下一步,该镇纪委将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成果纳入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从源头上遏制村级财务混乱、合同不规范、集体资产变相流失等现象,以坚强的纪律保障护航乡村振兴。(刘澳奇 高纪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