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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头镇:以案明纪 扎实开展一案一教育

发布时间:2023-02-28 14:53:20 |  来源: |  点击量:

“刚才通报了酒驾处分决定,给大家敲响了警钟,警示教育没有‘局外人’,这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关爱,给我所全体干部上了生动一课……”近日,在鹿头镇财政所召开的“一案一教育”警示教育大会上,该所所长刘兵说道。

会上,该所纪检委员宣读了处分决定、违纪党员悔过书、《枣阳市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活教材”,把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让党员干部沉浸式体验“案中人”犯错的根源,破除党员干部的“看客”心态,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长鸣警钟。

“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我们要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作用,打好廉政‘预防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该镇纪委书记闫冬杰在会上说道。

下一步,该镇纪委将继续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扎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该镇作风建设“实干年”高质高效开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樊淇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