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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林:监督护航 筑牢水库水质保护屏障

发布时间:2022-07-30 14:50:23 |  来源: |  点击量:

“现在好啦,水库的水清澈透明,我们可以在库里洗衣洗物,取水用水,在公园里玩得也更舒心啦。”盛夏傍晚,在枣阳市平林镇三八堰水库边公园里乘凉、跳舞的集镇居民高兴地说道。

据悉,三八堰水库位于平林镇集镇西北边,库边建有公园,是集镇居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但是前段时间,因承包户为追求高效经济效益,在库区内暗中投肥(粪)、投料养殖,污染水质,水库经常漂浮着死鱼和杂物,水质差、气味难闻,影响水体环境,被枣阳市环委办通报,该水库水质为劣V类。

为有效推动三八堰水库水质保护工作,该镇纪委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水库水质超标原因,及时规范了三八堰水库承包养殖合同,要求承包户禁止向水库投肥投粪养殖,针对承包户管理松懈,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按要求收取水质保证金,完善承包管理责任;同时,举一反三,对全镇40座水库建立水库监督清单、问题整改台账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等制度,压实镇级领导干部水库包保责任制度,并对水库所属村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对村支部书记进行工作约谈、诫勉谈话,以纪律监督压实工作责任。

强力的整改措施、严格的执纪问责,带来了水库水环境的明显改善。据枣阳市环委办2022年5月委托第三方监测,平林镇所辖40座水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I类标准7座、III类标准4座、IV标准16座占比达到67.5%;与2021年9月监测情况相比,劣V类水库同比下降17.5%,水库水质整体持续改善。

下一步,平林镇纪委将坚持常态化监督、跟进监督不放松,压实水库水质保护的主体责任,严格河库长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水库“一池碧水”,为改善水库水质环境,促进绿色健康发展,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监督护航。(刘明勇、陈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