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严”字当头 对酒驾醉驾坚决说“不”

发布时间:2022-03-04 16:45:42 |  来源: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 |  点击量: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不仅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组织的不负责任,还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大家要切实在思想上架起‘高压线’,敬畏纪法、敬畏组织,对酒驾醉驾坚决说‘不’”。3月4日,枣阳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为该市科学技术协会送去了“廉政礼包”,礼包中包含拒绝酒驾醉驾相关工作提示、《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等资料。

据悉,为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化对酒驾醉驾行为的恶劣性质及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近日,枣阳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启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并通过签订承诺《拒绝酒后驾驶承诺书》、廉政谈话、约谈提醒、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党员干部做到知红线、明底线、筑防线。

“承诺书虽然只有薄薄一页纸,承载的却是组织浓浓的关爱和沉甸甸的责任,我承诺今后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实际行动做‘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的践行者、守护者和劝导者,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市科学技术协会相关负责人在签订《承诺书》后作出表态。

“发出提示和签订承诺书既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警示,又是对公职人员的关心和爱护,规矩立在前,处理严在后,做到防患于未然。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公安、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和身份比对快速反应联合联动机制,强化惩治合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建立‘倒查机制’,严查各单位主体责任缺失,对酒驾醉驾人员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从根源上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唐兵表示。(余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