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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月专栏】市供销社:以案五说 普法肃纪

发布时间:2020-08-31 15:17:18 |  来源:李鹏 蔡晶晶 |  点击量:
        “同志们,现将物资公司王兵(化名)同志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武汉返枣人员信息排查不精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问题予以通报...”市供销社领学人周翔严肃的宣读了王兵同志的违纪情况及处理决定。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无数党员群众日夜坚守在抗疫一线,涌现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但我们有些同志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淡薄,缺少责任担当,不仅自己受了处分,还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掉了链子、拖了后腿,实在是不应该,做任何工作都要认真负责,不能有懈怠心理。”供销系统职工代表樊军同志就王兵违纪案的发生作了深刻的剖析。
       为了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工作,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在市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动员会上,按照“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共同反思、共同学习,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查处一人,警示一群”的效果。会上,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发言,对照案例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同时,市供销社党组书记孟庆超代表供销系统作了表态发言,并对今后疫情防控常态化提出了具体要求,再次严明了工作纪律。最后,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文强同志对此次供销系统开展的“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点评发言。
       “我作为机关财务股负责人,自认为本职工作做得还行,但通过今天的这个会,使我意识到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如果凡事只求过得去,就会滋生懈怠思想,养成慵懒散的习气,那么我或许就是下一个被剖析的身边人身边事,所以一定要引以为戒,认认真真工作。”会后,市供销社财务股股长徐现国感慨的说道。
       案件的查办、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初衷,如何让受处理的党员干部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并唤醒身边同志共同普法肃纪的意识,才是“以案五说”纪法效果的真正彰显。(李鹏、蔡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