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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抓好“三项措施” 敲响“五一”节日“警钟”

发布时间:2020-04-29 18:20:29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五一假期将至,要严防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以及收送“红包”等违规问题的发生我们纪检组将于假期期间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绝不姑息。”4月29日,在市商务局召开的党组会上,市纪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青华针对“廉洁过节”提出要求。
       为提高监督质效,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期枣阳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采取三项措施,对监督单位提前敲响廉政警钟。
       一是廉政短信常提醒。通过短信平台向联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推送廉政短信,并要求联系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通过会议、QQ、微信群等方式向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廉政短信内容,重申纪律规定,提前打好“预防针”,上紧廉洁自律的思想“发条”,严守节日廉政防线。目前,督促各联系单位共通过短信平台发送“五一”廉政短信100余条。
       二是典型案例常警示。通过中纪委、省纪委等纪委监委网站,收集梳理了一批全国近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典型,借节前前监督检查契机向联系单位传达学习相关典型案例,提前做好五一假期廉洁提醒。党员干部普遍表示用党员干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让大家能知敬畏、守底线”。
       三是财务账务常检查。守住节日重要节点,对各联系单位财务进行常态化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财务管理、规范报销,把好“关口”,堵住“精致走账”的“暗门”。(曾玉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