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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1”+“1”>“2”

发布时间:2020-04-22 09:25:57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为规范新时期人民检察院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开展,高检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这一指导新时期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提出了新要求。为了积极顺应高检院工作要求,打通“内部督查”、“外部监督”这“任督二脉”,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活动新途径,努力开创新时期监督工作新局面。
       近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该院检务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在碰头会上,检务督察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汇报了2020年第一季度该院检务督察工作实绩,并就三方面工作向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全面通报:一是就完善落实“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中各支部纪检委员履职尽责台帐如何抓落实;二是如何强化检察机关内部“三个规定一个办法”报告执行情况的落实举措;三是为强化内部工作纪律,争取形成每月一通报制度,全面通报对各部门的检务督查落实情况。随后,就如何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内部工作纪律等方面向人民监督员“取经”。“检察机关应在内部强化工作纪律督导,形成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制度,并将查摆到的问题及时通报,让一些没有紧绷纪律之弦的同志及时‘红脸出汗’,帮助他们改善不足......”;“对于工作突出的同志要加大宣传表扬力度,形成‘人人争先进、个个做表率’的工作风气,带动全院工作更迎新面貌、再上新台阶......”


       “检察机关主动邀请我们人民监督员参与机关内部的监督工作、并就如何更好开展内部检务督查工作充分听取我们的意见建议,让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充分信任”,从事多年纪检监察工作的人民监督员杨健在会后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的此次活动,“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规范内部监督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这种开门抓纪律作风建设的做法应当给予充分肯定,这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方式。同时我们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积极探索检务督查与人民监督工作的深度融合,以进一步增强检察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和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人民监督员杜小丽也为检察机关的此次活动点赞,“检察机关将我们人民监督员当作了‘自己人’,让我们充分参与到内部监督工作活动,将外部监督引入到内部督查中,不遮掩不足、不回避问题、不害怕纠正,将自己的内部督查情况拉出来同人民监督员一起‘查漏补缺’,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我们要为检察机关这样一种创新内部监督工作方式的做法竖起大拇指,我们也主动请缨,希望检察机关以后能更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双方共同携手,形成‘1+1>2’的监督合力!” (熊斌辉  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