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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巡察整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02 09:11:49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9月份以来,枣阳市结合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省委、市委有关通知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对全市已巡察过的57个地方和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展自查自究。根据省委巡视办《关于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委有关通知精神,该市立即组织全市各相关单位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抓紧整改;同时组织各相关单位全面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专项整治期间,我市已巡察的57个地方和单位已全部完成了巡察自查整改,并向市委巡察办报送了巡察整改自查报告57份。
       认真梳理整改台账。根据省委、市委有关通知要求,我办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三个要素,及时对本届市委前六轮巡察问题台账进行了梳理更新,为对全市各地各单位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大起底、大检查”暨开展巡察整改督导检查、评估、销号整改情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专项整治期间,我市已完成了前六轮常规巡察的整改台账的更新,并对人防领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水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回访督查和督办检查工作,共对前六轮常规巡察台账的1453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更新,已整改到位1394个,新销号问题81个,巡察整改销号率达到95.94%。
开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一是结合回访督查集中开展督导检查。从现有的7个市委巡察组中抽调部分干部对市委人防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市委水污染防治和        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涉及到的17个地方和单位(机构改革后合并数)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督导检查。二是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巡察回访督导检查。组建市委第八巡察组对20个市直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巡回督办检查。市委第八巡察组已对15个市直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巡回督办检查。三是组建五个督办检查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根据省委、襄阳市委关于巡察整改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从第八轮的七个市委巡察组中抽调精干力量,同市委第八巡察组一起组建5个巡察整改专项整治专项督办检查组,对余下的25个市直相关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
      强化成果运用。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促进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市委巡察办针对39个巡察整改问题尚未完全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起草完成了39份督办检查(回访督查)反馈意见,并印发给相关被巡察地方和单位,督促相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继续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市委巡察办还对我市巡察整改专项整治暨巡察整改情况督办检查的情况在党内和党外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思想、体制、机制等方面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补齐制度短板,建章立制,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截止目前,全市57个地方和单位的整改督办检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共发现未整改到位问题132个,通过督促已整改到位81个,修订完善制度5项,清退资金4.5万余元,追责问责5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枣阳市委巡察办闫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