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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积极开展工作对接 履行派出监督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10-10 09:02:17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后,建议理顺改革后各自工作权限,以实现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序对接。”在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与联系单位工作对接会上,市公安局分管领导郭琴提出建议。
     为认真落实全市派驻(出)机构改革会议精神,近日,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在市委政法委会议室召开与联系单位工作对接会。
     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周辉重点传达学习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金国江在派驻(出)机构改革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各联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他提出: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派驻(出)机构调整的背景和意义,积极配合,主动支持,确保派驻(出)机构改革的目标落实到位。各单位党组(委)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派驻(出)监督,保障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党组(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经常与派驻(出)机构沟通会商;对派驻(出)机构在日常监督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
     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制定印发了关于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有关会议、建立干部廉洁档案、报送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事项以及印发《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行为清单36条(试行)》的通知,要求各联系单位严格按要求填报,以此了解掌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各联系单位党委(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征求了各联系单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意见建议,各联系单位结合各自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向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提出了关于明确机关纪委职责范围、调查处理干部权限、确定相关科室对接等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有利于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就各联系单位严肃国庆期间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了要求。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五家单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相关办事人员参加了会议。(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