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出台“严明工作纪律 加强作风建设”七条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27 10:5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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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纪委开展干部执行“五天四夜”制督查
以落实“五天四夜”为抓手,该镇纪委、党政办每周不定期进行常态督查并通报。对督查中发现存在“走读”现象的干部,1次不在岗的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2次以上不在岗的给予工作约谈和通报批评。对因“走读”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该镇党委、纪委要求全镇各级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广大党员干部要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各级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成为各项重点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水平,以务实高效的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要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增强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学会用真心、真情、真诚、务实的态度同群众坐一条板凳,善于倾听群众的心里话,从基层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金钥匙;持续深化纠“四风”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不作为、官僚主义走过场的现象。
该镇还将各级党组织落实工作纪律情况纳入各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对存在纪律松散、作风不实的单位,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