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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组织学习讨论《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8-12-21 08:47:00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12月19日下午,市工商局召开了党组班子及机关科室负责人会议,集中进行了学习,并开展了专题讨论。
        “在这项规定出台之前,党组对管理的党员没有直接处分权。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的纪律处分权’,新修订的党章第48条对党组的任务作了修改,明确了党组“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的规定,中共中央出台了《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明确了党组处分党员的权利,我觉得非常必要和及时。”该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李世豪说。
        “党组同党委一样,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负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党组不能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处分党员的程序很复杂,这不利于党组作用的发挥。这项规定的出台,为党组追责问责违纪违规党员干部提供了法律支撑,党组管党治党的底气更足了。”该局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吴斌有感而发。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党组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履职不力就会被追责。有责任就应当赋予相应的权利,权责相当。以前,党组在处分党员方面感到力不从心,不能达到应有的震慑效果。现在好了,《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第三条明确指出,只要经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就可以以党组名义对党员进行处分,减少了很多中间环节。党组可以充分运用这些权利,从严管党治党、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推动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锋总结到。
        “中央反腐倡廉的笼子越扎越紧,越织越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踩红线,不越底线,时刻为群众当好表率。”该局财务科科长袁胜说。
        经讨论,党组班子成员均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局党组会积极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及时发现系统内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并严格按照程序对违纪党员进行处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纵容姑息,营造工商部门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和政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