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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学习市纪委《关于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9-19 12:49:41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9月14日下午,太平镇组织召开全体党政(包村)干部学习会,集中学习枣阳市纪委《关于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增强反腐倡廉意识,严格遵规守纪,让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学习会上,对七方镇何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志武非法占有村集体修路款等问题、环城办事处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杨辉等人违规乱收费问题、市交通局市乡公路管理财务科出纳挪用公款问题及熊集镇李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长富等人在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逐一分析基础上,全体与会干部更进一步深刻领会了“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

   “七方镇何湾村支部书记没有按规定将财政拔付的修路款入进村集体账,又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涉及的金额又不大还是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我们以后下村可要对村支部书记多提醒,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收入支出……”一位驻村干部深有感悟地说。

  “那位市交通局财务科的出纳胆可真大,在这种大环境下,还敢挪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真是咎由自取!”该镇分管财务的

机关干部惊愕道。

   该镇纪委书记申玉峰同志在学习会上强调,一要结合通报的典型案例自我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底线意识,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加强管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作出表率,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要严格执纪,加强监督检查,对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肃处理。坚决纠正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行为,真正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驻村干部们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向村干部们传达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增强反腐倡廉意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保证切实将自身思想认识和行动与上级要求紧密结合,做到知行合一。以改进工作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当前工作,为该镇树立清正廉洁、营造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打下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