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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三举措贯彻落实“公务接待不上酒”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7-12-22 16:12:07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要求,北城办事处多举措安排部署八项规定新规定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湖北省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坚决执行公务接待不上酒新规定。
    二是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针对文件要求,我处高度重视,成立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工作。
    三是落实制度,严格把关。为加强公务接待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处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从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程序、接待标准等方面明确了接待工作的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