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市司法局:坚持“四化”加强干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11-01 18:18:30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今年以来,枣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坚持“四化”,加强干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学习教育经常化。坚持每周五学习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支部 “主题党日”活动,讲党课,谈体会,强化干警争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2月,组织80余干警开展了为期3天的集中整训活动;5月,举办了“严明纪律正作风 履职尽责争一流”演讲比赛;9月,枣阳市道德讲堂总堂专场在我局召开;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把“全国模范人员调解员”、王城法律服务所侯文武的事迹拟写成脚本,拍摄成党员专题电教片《基层和事佬》,向社会推广宣传。
        监督管理制度化。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先后建立健全了上班签到、请销假、查岗、工作督办等20多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检查9次。
        考核奖惩规范化。年初下发《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将重点工作分解到科室处所中心,细化到项,具体到人。实行路径图管理,坚持一季度一考核一通报。同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实绩考核奖励进行挂钩,对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取得前3名的单位的负责人,优先评为优秀公务员,对考核成绩在90分在下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先后有9个司法所受到表彰和奖励,有2个司法所受到批评和处罚。
        转变作风成效化。他们注重将干警的纪律作风转变的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的动力,充分激发基层司法干警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年6月,枣阳市兴隆镇新鑫社区人民调解员王安胜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7月,枣阳市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受到省司法厅基层处领导的高度的评价;枣阳市人大、市政协先后三次视察调研“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7月18日,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9月27日,襄阳市第三季度司法局长座谈会暨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在枣阳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6982件(次),已经完成襄阳市局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公证体制改革已完成,并顺利开展工作,先后办理公证1901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07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显著。
 (李叶贵 丁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