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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三个必查整治扶贫工程招投标乱象

发布时间:2017-09-20 17:19:36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扶贫领域的工程是都重点民生工程,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不容半点砂砾,在镇招标中心组织的扶贫工程招投标项目共有8项,涉及工程款达216万余元,兴隆镇纪委近期采取三个必查手段对该8项扶贫工程项目“回头看”,确保每个扶贫项目的招投标均在阳光下运行。
        必查招投标代理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的规定对招标中心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走访相关责任人,查询相关账目我们发现,招投标代理中心负责人经管站会计彭万学存在把关不严导致招投标工作紊乱的现象。彭万学是镇经管站一名有30多年财经工作经验的老干部,但其之前却从未参与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更没有相关专业能力,甚至连镇招投标代理中心本身都不具备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鉴于以上事实,镇纪委要求招投标代理中心立刻整改,并对彭万学立案调查,严防扶贫资金被贪污挪用。最终彭万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必查投标人、中标人。在了解到镇招投标代理中心存在对工程项目把关不严的现象,镇纪委决定把2016年元月至2017年7月份以来,三个贫困村,8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共6人“请到”镇纪委办公室“约谈”,通过谈话发现,这6个所谓的项目经理有5个都是下岗职工,并没有任何建筑施工职业资质,他们之所以能中标靠得是借用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公司,来参与投标,但实际上这6个人手下只有几个人组成的“民工”队就敢到处拉工程。这样的事实让我们办案的人员感到震惊,如果真如包工头所说,交一点工程管理费就能代表大公司揽业务,那工程质量就很难保证,甚至会出现豆腐渣工程,那扶贫资金款的使用自然大打折扣,镇纪委决定对镇党委、镇政府提出整改建议书,确保扶贫工程项目、扶贫专项资金的规范运作。
        必查镇内建筑公司。从镇纪委了解的情况来看,有1名“包工头”雷某某在投标时借用的是我镇某建筑公司的资质,该扶贫工程的工程款达40万,在其给建筑公司交了一笔管理费后顺利拿下了该工程。针对以上事实,镇纪委举一反三决定对该建筑公司近三年来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通过调查发现,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间该建筑公司以通过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授权了不少无业人员拿到工程,至于借走的人员是否有建筑行业资质证书或者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能力,该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厚江自己也说不清,镇纪委就此事向建筑公司提出要求,就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一事进行整改,责成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并对李厚江作出警告处分。(兴隆王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