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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开展对全市中小学校秋季收费公示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08 16:34:36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在全市各学校秋季开学之际,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对部分城区及乡镇中小学的收费和公示情况进行了巡查,这次巡查共随机分别抽查了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高级中学、市白水高级中学、市第七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三实验小学、市第五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三幼儿园、市南城梁集中学、市南城梁集中心小学、吴店镇第一中学、吴店镇第二中学、吴店镇中心小学等15所学校。
        通过巡查发现:大部分学校能够认真执行收费公示规定,重视收费公示工作,在开学前,及时将秋季收费文件通知在校园政务公开栏或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一直保持公示状态。如:市白水高级中学、市第七中学、市第三实验小学、市南城梁集中心小学、市第八中学、市吴店镇一中、市吴店镇二中、市吴店镇中心小学等;尤其是市实验中学等学校还通过制作喷绘的形式,完全按照收费公示政策的要求,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制单位、举报电话等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了公示。
        在巡查中,发现有些学校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收费公示,或公示内容不完全符合政策要求,有的没有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也没有将新文件规定进行公布;还有的学校在巡查时已将公示内容撤掉,没有做到长期公示;个别学校在巡查时,才临时张贴收费规定的文件;甚至在抽查个别幼儿园时发现没有执行收费公示规定。
        实行收费公示工作是各级教育机构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惠民政策和提高收费透明度的一项重要机制,是价格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工作之一。有些学校执行收费公示工作措施得力,落实效果好;但有些学校没有正确认识收费政策公开、透明的重要性,甚至有个别学校对近几年的收费公示和收费政策的执行均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现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学校及时整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将在专项检查中依法予以处理,并把上述巡查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教育主管部门,以便共同落实好教育收费公示和收费监督管理工作。(市物价局 肖成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