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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钱虽少 退了心安

发布时间:2017-08-25 12:04:43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我女儿领取的750元助学金必须得退,退了钱,压在心头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我作为一名村干部,以后一定要管好家属,国家的钱不该碰的坚决不碰,人生的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余堰村村委会副主任常华群在太平镇镇财政所退钱时对工作人员说。
   常华群的女儿2016年9月在白水高中读高一,上学期班主任在班里宣传贫困生助学金政策时,认为枣北比枣南贫穷落后,助学金指标倾向枣北的学生,常华群的女儿得到一个指标。常华群见学校给了指标,白给还不要,于是村里开了证明,班级顺利经过评议、公示,常华群的女儿得到半学期的高中助学金750元。
    2017年大数据比对出常华群是村干部,女儿领取高中助学金的问题线索,镇大数据办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核查时,常华群主动交待了事情的原委,工作人员说:“指标虽然是学校给的,但是你身为村干部就不该要这个指标,你有没有想过还有比你更贫困的家庭呢?这个指标如果给更需要的人,是不是更好呢?”
   常华群面带愧色说:“我犯了错误,我……我该怎么弥补呢?”
“党员不小心犯了错误不可怕,怕就怕不承认、不改正,你刚刚主动交待问题,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党员主动交待问题,主动退还违纪款项,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这个你应该晓得吧?”镇大数据工作人员立马跟了一句。
   常华群抬起头说:“这个我是晓得的,我愿意主动退还领取的高中助学金750元。请组织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鉴于常华群能正视自己的错误,主动交待错误,主动退回违纪所得款,态度比较好,太平镇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常华群批评教育。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党的一贯方针,党员犯了错误认真悔过,及时改正,仍然是一名好党员。(张明、郭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