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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扶贫队员依法调解助贫困户挽回损失

发布时间:2017-07-20 17:07:01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谢谢你们,谢谢扶贫队!……”7月13日,枣阳市琚湾镇余咀村贫困户汪国春接到赔偿款后,热泪盈眶地拉着扶贫队员的手,不住地说着“谢谢!”这是枣阳市司法局扶贫工作队员依法调解帮助贫困户挽回经济损失的一个事例。

今年3月,枣阳市琚湾镇余咀村一组贫困户汪国春,为脱贫致富,选择发展养殖业,但因所购买土砖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新建的养猪场房围墙坍塌,猪圈破损,无法正常使用。

7月10日,在万般无奈之下,汪国春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打电话找到枣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扶贫工作队长唐有山,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帮助。

接到电话后,唐局长带着市司法局琚湾镇扶贫工作队的4名队员立即赶到汪国春家中了解具体情况,并现场查看养猪场受损状况,他一方面安抚汪国春,一方面积极联系砖厂负责人。

扶贫队员们顾不上吃午饭,连忙赶到砖厂,与砖厂负责人当面协商赔偿方案。一开始,砖厂负责人只愿意退回汪国春购买土砖的两千多元钱,其他损失一概不赔。唐局长不厌其烦地向他摆事实,讲法律。经过两个多小时了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由砖厂3日内赔偿汪国春购砖建养猪场的经济损失2万元。

第二天,砖厂如约履行了调解协议,将2万元送到了扶贫工作队。为了防止猪圈以后再损坏,唐局长和市司法局扶贫队员们立即动手帮助汪国春加固养猪场外墙,一干就是整整3天。

据悉,汪国春家的修缮后的养猪场,有望养猪300多头,一年出栏2批,年收入可达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