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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落实责任制,“一把手”一线办案

发布时间:2017-05-16 09:18:33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响起,5月11日上午8时30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与平常不同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俊庆身着法袍,以入额法官身份,亲执法槌,这是枣阳法院院领导办案常态化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当日上午,作为主审法官,周俊庆连续开庭审理了6起刑事案件,其中两起危险驾驶案、两起盗窃案、两起抢劫案,庭审前,周俊庆仔细审阅每起案卷材料,并认真准备好了庭审提纲,庭审时,周俊庆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了整个庭审活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有条不紊,开审的6起案件中,5起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张某、鲁某、雷某、汪某、黄某分别判处拘役2个月至3年不同的刑期,另外1起将择日宣判。
         周俊庆在庭审结束后表示,“院长带头办案”,不仅减轻了审判庭的办案压力,而且间接地为法官起到了指导和示范作用,同时缩短了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加了法院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据了解,司改以来,枣阳法院坚持把“院长带头办案”作为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倡导院长主办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规范庭审程序,发挥好庭审示范指导作用,要求院领导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身先士卒,不仅要作指挥员,而且要争当战斗员,此举对督促全体干警积极学习审判执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审判执行技能,营造重学习、提质量、保公正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让法官员额制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