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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给民政系统纪检委员行为“定框框”

发布时间:2017-05-15 10:50:13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万书记,定于明天上午….召开纪检委员培训会,记住提前10分钟到会,手机调到震动模式……”民政局监察科通知纪检委员们开会注意事项。
          ……
         5月12日上午9点在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枣阳市民政系统纪检委员强化民政纪检委员行为规范意识培训会。会上集中学习襄阳市纪委关于印发《襄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的通知,以及枣阳市纪委关于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纪律检查委员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和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任务进行分解。
         会上,枣阳市纪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长赵岚,对民政系统纪检委员台账进行现场点评,并对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一是新时期民政纪检委员要强化政治站位,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强化行为规范意识,增强责任担当能力;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与纪检委员职责进行对接,认真履职尽责;三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兜底线、保民生”的服务宗旨,严守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
会议结束后,立即组织纪检委员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知识测试。
          “今天的考试是闭卷考试,事先也没有通知,考的不好,会不会影响我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婚姻登记处纪检委员杨主任担心道。
          “今天的培训会,我感觉头上的紧箍咒越来越紧了,不仅明确我们的工作职责,还对“八小时以外”行为定了框框。”救助局纪检委员艾局长感慨道。(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