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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办:以责任促整改

发布时间:2017-04-25 10:28:40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巡察整改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整改工作不仅仅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任务,各相关部门也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结合各自的职责,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积极向市委提出合理化建议。市委要从我做起,以上率下,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标本兼治的效果”。近日,枣阳市委书记何飞对首轮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2016年12月,枣阳市委启动了首轮对5家市直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共发现问题86个,其中面上问题64个,突出问题线索22条,首战告捷,巡察“利剑”作用得以彰显。

“为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扩大巡察成效,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市委坚持以下看上、率先垂范,在领导机制上找原因、从制度设计上查不足,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以机制规范工作、以制度约束干部,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初步实现了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标。”枣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红说到。

巡察发现部分党组织开展活动不经常、党组织议事程序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全面的问题引起了市委的重视。今年2月,市委修订了《常委会议事与决策规则》,制订了《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党建制度流程图》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并明确提出市委常委会议实行“双记录”,凡是不涉密的议题,市委办公室和议题提出部门均指定专门人员参加会议,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并将会议内容记录在统一印制的专用记录本上,以达到相互印证、相互完善的目的。在巡察整改过程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为实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市委明确要求,市委常委或党员副市长要全程参与分管领域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全程督办落实,切实担负起协调督促整改的责任。在市委的带动下,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主动承担整改主体责任,积极认领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有序。

        压力的传导、责任的落实,为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保证。截至目前,5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共整改问题53个,建章立制17条,充分发挥了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枣阳市委巡察办  刘波  焦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