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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聚焦“三力”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发布时间:2016-11-14 12:11:01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市检察院以司改试点工作为契机,创新思维,狠抓落实,以思想引领提升队伍向心力,以优化分类管理激发人员进取内驱力,以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引导,落实人文关怀,提升向心力。从统一思想入手,严肃作风纪律,落实人文关怀,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引导,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品格。结合司法改革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龙头深化政治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通过举办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演讲比赛等活动,培树乔富粤、段自力等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检察人员,全面提升精神境界,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二是坚持从严治检,形成严管纪律作风新常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及时组织本院首批员额检察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以更高的标准要求员额检察官。建立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廉政建设分析研判制度》和《廉政建设谈话制度》。把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整治与学习贯彻的《准则》《条例》和《问责条例》紧密结合起来,以“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查找、提醒和纠正执法不严、不公、不廉、不规范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过硬的作风推进风清气正、真抓实干良好氛围的形成。三是强化“人文关怀”,打造团结和谐新团队。搭建“连心桥”平台,定期走访家属,做到检察人员及家人有病必访、出差必访、家中有困难必访,努力做检察人员的贴心人,形成了团结和谐氛围。
  优化人员分类,强化目标管理,激发内驱力。以人员分类管理为突破口,最大限度地优化队伍资源配置、挖掘个体潜能、顺畅权责分配,形成选人用人新机制,极大的激发队伍活力和潜能。一是深化分类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以员额制检察官遴选为契机,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检察官实施方案》和《首次确定计入检察官员额考核实施方案》,在考核项目上突出司法办案业绩和获奖表彰情况,强化群众公认标准。通过遴选出的检察官均是近年来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投票在80%以上的优秀人员。为落实人员分类管理,专门制定各类检察人员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各自岗位目标任务、工作标准、职责权限、考核办法等,让每一名参加分类的检察人员明白自己将要承担的职责,保证了人员分类管理迅速顺利完成,进一步弘扬司法改革正能量,形成新的选人用人新机制,为队伍科学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完善目标管理,强化部门责任考核。为适应大部制改革要求,该院于今年年初对实行多年的岗位目标考核进行了修改完善,将本地综合考核奖励的40%拿出来考核,通过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等考核制度,对部门的工作业绩、宣传调研等实行目标量化考核,规范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标准,使“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把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挂钩,强化了责任意识,使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实现了改革平稳、工作平稳、思想平稳,在襄阳市院2015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一,并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三是构建绩效管理,优化奖惩激励机制。不断探索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检察官业绩与绩效考评考核办法》、《检察官业绩考评标准》等,着重从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学习创新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程序、法律监督、案件评查、案件管理、档案管理等进行考核。制定《检察长副检察长等直接办理案件的暂行办法》和院领导考核办法,明确规定院领导办理案件的范围、方式和数量要求,院领导办案数量比改革前上升45%。
    落实司法责任,加强科学管理,提升公信力。将业务管理与队伍管理相结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司法改革倒逼素能的提升,队伍建设出现了“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以规范促提“能”,以落实促提“质”,以监督促提“形”。始终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抓好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制定《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十要十不准》、《枣阳市检察院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等。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办案一线,在重大专案组成临时党支部、签订办案廉政承诺书、选派专人担任纪检监督员。制定了《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流程管理》及重要检情通报制度,建立新闻发布常态化工作机制,搭建“两微一端”平台,全力打造服务群众的“掌上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司改以来,共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6次,提高了透明度,切实提升了检察机关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