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琚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6-11-09 11:22:43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今年以来,琚湾镇党委坚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对照责任清单,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抓组织领导,层层压实主体责任。2016年,镇委以主体责任的落实统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党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从镇党委班子做起,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承担“既挂帅又出征”的职责,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除履行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还切实督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截止目前,镇党委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9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述职述廉16人,进行廉政谈话18次,工作约谈11人次,诫勉谈话2人。
    抓宣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今年以来,镇党委把党纪党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和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准则》、《条例》和《问责条例》、《十项法规》等专题学习、以飞信转发《以案明纪》、节假日期间发廉政短信、组织收看《镜鉴》、《作风建设在路上》专题片等方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今年,全镇共开展各种专题学习6次,发飞信宣传12次,组织各级党员干部收看《说案明纪》13期,撰写心得体会300余篇。同时强化纪律教育,做好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襄阳市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我镇严格遵守“九个必须”组织原则和“九个严禁”纪律规定,严格组织程序,推进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
     抓部门协调,为纪检部门撑腰壮胆。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积极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全力支持纪委履职尽责,为执纪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还积极为镇纪委改善办公条件,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去年,按照上级办案安全的要求,投资5万元建立了标准的谈话室,纪委办公用房由2间增加到4间,并配齐了桌凳、电脑、打字机、传真机及复印机等相关办公用品,纪委人员由过去的3人增加到5人,纪委书记、副书记按要求专职专抓,聚焦主业,纪检部门办公经费也按要求已拨付到位。
    抓廉洁用权,以上率下引导示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能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襄阳市、枣阳市委有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率先作出公开承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并签字背书,切实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在权力运行上,坚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搞一言堂、小范围征求意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都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抓案件查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腐败案件零容忍,做到不遮丑、不护短,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今年以来,针对全市开展的违反群众纪律“六个专项治理”活动和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活动,镇纪委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小五长”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厉问责,截止目前,该镇纪委已立案10起,结案9起,没收违纪资金20万元,纪律处分9人,组织处理15人。       
    抓督办严查,牢守八项规定纪律红线。按照中央八项规和市纪委转发的的九项制度要求,坚持在防止“四风” 反弹上抓常抓细,镇纪委成立督查专班,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国庆节节假日值班、工作日上班、秸秆焚烧、防汛等重要时段,重大节假日期间,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带队,通过明察暗访、集中排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干部“走读”、午间饮酒、带彩打牌、干部通讯畅通情况明察暗访,督办通报。截止目前,先后共督查督办6余次,下发治庸问责简报3期,琚办通报2期,通报批评了3个单位和个人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