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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四个着力”落实从严治检要求

发布时间:2016-11-08 10:39:24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今年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抓早抓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教育引导,着力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一是着力压实“两个责任”。结合司改后建立的新的工作运行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抓好衔接,健全主体责任链条,确保主体责任不缺位、不断链。紧紧抓住党组成员、员额检察官、追责问责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特别是员额检察官既要办案,又要管好队伍,对整个办案组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襄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管理办法》以及市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要求,建立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进行全程管理,痕迹管理。
    二是着力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和“两学一做”等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准则》、《条例》内容,要求干警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领会实质,把握要义,并组织开展学习测试活动,将《准则》、《条例》中的关键内容印制成手册,发放给每位检察干警,促使全体干警把《准则》树立的“高线”和《条例》设定的“底线”刻印在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着力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关键执法环节、关键岗位人员,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要求的落实。日常工作中,利用短信平台、新媒体、大厅电子屏等渠道进行经常性提醒,时刻绷紧整治“四风”这根弦。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查处公车私用、公共场所“带彩”打牌、公款吃喝、工作日午间饮酒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根治司法不规范“顽症”,加大对员额检察官执法办案的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对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打造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的检察队伍。
    四是着力抓早抓小抓经常。继续认真落实市院制定的“两个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分析研判制度、谈话制度,逢会必讲各项纪律规定,对极少数干警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特别是把谈话提醒作为一项普遍开展的经常性工作来抓,防止苗头问题演变成严重问题。牢固树立“工作做好了不出事是成绩,出了事及时查处也是成绩”的思想,对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和典型案例剖析力度,以案说纪说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干警,达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