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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外出报备严防“节日病”

发布时间:2016-10-09 15:50:05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老王,国庆节到哪潇洒去了?”
    老王拿出报备单,上面写道,“10月2日上午至10月5日下午,与家人到恩施游玩。”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反“四风”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确保清正、廉洁、文明节俭过节,市物价局根据市委和市纪委要求,采取外出报备的方式,对节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管,强化主体责任,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迅速转发学习市纪委通知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市纪委关于外出报备的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层层传导压力。紧盯中秋国庆这一重要节点,与正在开展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明确纪律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坚决刹住不正之风。
    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主要领导同志外出向派出第二纪工委报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向主要负责同志报备,中层干部外出向分管领导报备,以领导带头执行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好主体责任。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赌博。
    加强监督检查。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检查,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的,一律严查快处,绝不姑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或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持续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广大物价干部职工对纪律和规矩心存敬畏,节日期间,没有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发生。(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