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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加强信访举报件督办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05 09:08:25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今年以来,枣阳市纪委采取三项措施,大大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信办案工作效能。
     一是实行转交办件台帐管理。对转交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信访件全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按程序阅批和转交办。对重要信访件,向发案乡镇发函转交办,明确联系人员、办理时限和结案标准。二是实行办理情况跟踪管理。严格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的要求,对转交办件落实首办责任制,防止出现压案不查、久拖不结等情况;同时,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掌握信访件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季度对转交办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三是实行交办件结案预审管理。对于交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信访举报件,在呈批报结之前,由信访室进行前置预审,对办理时限、审批手续、查办证据、处理依据等内容进行程序性和实体性审查,对于事实不清、定性不准或处理不到位的,退回补查,确保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信访室  杨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