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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挺纪律在一线 植监督于基层

发布时间:2016-08-01 11:05:45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今年以来,枣阳市公安局党委切实把握从严治党新内涵、落实管党治党新要求,坚决落实和担当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找准问题关键,“挺纪律在一线,植监督于基层”,以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积极的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把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着力锻造一支拥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忠诚警队、血性警队、尖刀警队、铁纪警队。
    建好一支队伍,延伸监督触角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枣阳市纪委、襄阳市公安局纪委有关在基层所队设立专兼职纪检员的要求,实现局党委“挺纪律到一线,植监督于基层”的指导思想,2015年以来,该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大力支持局纪委监察室履行监督责任,配强配齐各单位警种监督力量,在局机关、直属大队设立专兼职纪检员15人,争取乡镇党委支持在全市派出所设立专兼职纪检员16名,初步建成了以局纪委监察室民警为主、各单位警种专兼职纪检员为辅的监督队伍。一是推行“大监督”工作格局。该局建立以党委委员轮流带队,纪检监察、警务督察、信访法制、政工指挥、警务保障等监督部门参与的“大监督”和中心工作督导机制。每月由党委委员带队,针对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落实市局部署的中心工作、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和日常执法勤务活动的督察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二是建立“曝光台”监督平台。把窗口服务、警容风纪、内务管理、遵守禁令、车辆管理等日常行为规范作为监督重点工作来抓,以点带面,确保全市公安队伍形象更加亲民,服务更加细致。每周至少一次针对日常行为规范等的不定期督察检查,并制发督察通报在市局主页“曝光台”予以曝光。截至6月底,该局共开展专项督察15次,发现各类问题43件次,制发通报15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不遮不掩点名批评,限期整改。三是创建“搭档轮执”勤务机制。局纪委监察督察审计民警本着“配合为主,相对分工”的原则,实行日常工作轮督轮执、首接负责、AB角搭档工作制。即将纪监督审7名民警除一人专司专项工作以外,其余6人按两人一搭档,分成三个工作小组,每组一周一轮,负责轮值周内纪监督审日常工作。每小组内分AB角,A角为主,B角为辅。轮值周内,A角负责主办职责内的工作,B角协助A角工作,待下一轮再次轮值时,B角A角角色互换,以充分实现轮督轮执的特点;也可以在小组内部协商,不分AB角色,按工作性质或时间先后执行轮督轮执工作,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必须两人一起执行,杜绝一人执行应由两人完成的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凡轮执周内工作小组负责接待、受理、核查、督察的各种工作,该小组负责到该项工作圆满完成为止。该机制较好地适应了当前监督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现实需要,调动了监督民警的积极性,提高了监督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自今年3月份该机制运行以来,局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民警共制发专项通报15期、音视频督察通报15期、曝光台通报15期,受理控警投诉案件22起,已查结20起,查办民警协警违纪违规案件8起,已查结5起,纪律处分3人,其他处理7人。
    压实两个责任,确保落实到位基层所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全面从严治警第一责任,担好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改革创新之责、督导问责之责是延伸监督到基层的关键,各单位警种专兼职纪检员履行好监督职责是延伸监督到基层的根本保障。为此,该局主要抓住三个环节,压实两个责任:一是在部署全年工作时,把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在衡量工作绩效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好坏作为衡量基层所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专兼职纪检员承担的监督任务和监督职责,制定专门细致的专兼职纪检员考核管理办法,督促督导各单位警种专兼职纪检员履行好监督职责。三是在队伍整训大会上,局长同科所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军中无戏言,履责尽责,失职追责,进一步固化基层所队长的主体责任和各单位专兼职纪检员的监督责任。
    做实“三会一课”,武装政治头脑。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要求,必须时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规矩、严纪律,确保公安队伍令行禁止,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局党委要求各单位警种党总支部结合“两学一做”活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同时,要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忠诚、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纪政纪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所队、进民警家庭,让民警知荣辱、明是非、促和谐、树新风。大力宣传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深刻剖析典型腐败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建立健全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基层所队党支部定期分析、定期总结、定期报告本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民警的思想、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情况,对本所队民警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设立四项制度,扎牢防腐篱笆一是基层所队长问责制。对基层所队业务工作或队伍建设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的所队长,由局纪委监察室或督察大队依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2015年以来,局纪委分别对本单位队伍管理失职的交警大队、西城派出所、看守所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二是创建“无违纪所队”。在基层所队开展争创“无违纪所队”活动,把争创“无违纪所队”活动的成效作为评选年度绩效考核优胜单位的条件之一。三是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凡在一个单位担任所队长满五年和从事交通事故处理、车管、户籍、行业场所管理等岗位工作满8年的均进行交流。四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基层所队民警置房购车,民警配偶和子女参与经商办企业,经营洗浴等娱乐场所、安保器材、警用器材,配偶和子女受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本人婚嫁等情况,必须主动如实向所队领导、单位纪检员报告,科所队长个人事项向局纪委报告,科所队班子成员向本单位纪检委员报告。 
    推行五项措施,织密监督网络一是健全与所队长职务升迁相关的廉政制度。建立和落实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定期向局党委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制度。去年以来,局纪委已对15名新提拔或交流的科所队长进行了廉政谈话,对6名科所队长进行了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二是完善民警执法监督。加强对基层所队办理刑事、治安案件中的立案、继续盘问、讯问、询问、调查取证、扣押财物以及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容易发生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执法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和整改在执法办案环节中的突出问题,防止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和徇私枉法等问题的发生。三是抓好各项禁令的落实。把警风警纪建设的行为规范转化为民警的自觉行动。把落实从严治警措施的情况与基层所队班子的年度考核、职务、警衔晋升相挂钩。四是坚持警务公开、警务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全面推行党务、政务、警务、财务“四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警务公开的范围,着力推行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处理听证、认定、调解“三公开”制度。自去年8月份实行民警协警信息公开以来,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车管所、驾考中心、违法处理中心违规代理人及各类办事拖儿显著减少,群众好评如潮。吴店分局探索数字化调解模式,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纠纷升级引起打架、伤害案件后的成本、伦理道德等相关情理法知识制作成幻灯片向纠纷当事人公开播放,并随机邀请其他无关群众参与,实行纠纷调解公开化,极大的提高了纠纷调解的成功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运用音视频督察系统对窗口单位、办案场所、执法信息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督;督促各单位落实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插手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执法办案全程留痕、终身负责;通过“三公经费”审计,降低警务成本,压缩腐败空间;紧盯“关键少数”,实行科所队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党支部集体决策以及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