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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召开纪律作风建设和专项巡察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6-07-30 11:05:52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7月26日上午,枣阳市公安局在刑警大队五楼会议室召开纪律作风建设和专项巡察动员会,襄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勇,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齐兴旺,市局第八巡察组组长、交警支队政委李华亭,巡察组副组长、老河口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祥忠出席会议,枣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史素珍应邀出席会议,市局第八巡察组成员及该局在家党委委员、各科所队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局长赵友明主持。
    会上,市局第八巡察组副组长、老河口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祥忠宣读了《襄阳市公安局纪律作风建设和专项工作巡察方案》,第八巡察组组长、市局交警支队政委李华亭对此次巡察工作的性质、目的、内容、方法、步骤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和阐述。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史素珍在会上强调指出,襄阳市公安局开展的巡察工作是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制度的具体举措,是公安机关主动解决自身问题的有益尝试,应当得到肯定推广,是公安机关积极加强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推手,应当正确认识对待,是公安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手段,应当全力支持配合。
    襄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齐兴旺就扎实开展好专项巡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切实解决好怎么想的问题。全体党员干部和民警要明白巡察工作是保护、爱护、呵护,决不是找茬挑刺。二是切实解决好怎么看的问题。坚决拥护市局党委决议,理解巡察的作用,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溶进去。三是切实解决好怎么办的问题。用心对待巡察,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整改问题。四是切实解决好怎么干的问题。巡察工作要有章有法,思路清晰,不打乱仗;要有声有色,紧盯目标,达到目的;要有力有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要有张有弛,明白哪些是重点,哪些是关键;要有分有合,与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推进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襄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勇对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实理解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全体民警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自觉性,积极配合做好巡察相关工作。二是要端正态度,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以正确的态度支持巡察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迎接巡察组的监督和指导。三是要统筹兼顾,搞好结合,确保巡察工作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接受巡察与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公安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把通过巡察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对表看齐意识,转化为服务实战的能力,转化为从优待警的效果。
    局长赵友明代表局党委和全体民警对巡察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就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升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全局各单位及全体民警一定要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这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严守纪律,服从巡察组的工作安排。巡察期间,全体民警特别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各警种及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好工作和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更不能擅自外出,因侦查办案、参加会议等需要外出的,要提前请假,确保准时参加巡察组开展的相关会议、谈话、汇报,及时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三是认真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襄阳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本着对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察组充分了解该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状况。四是结合主业,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要倍加珍惜此次难得的巡察工作机会,既要认真查找问题,改进不足,促进队伍建设,又要紧密结合主业,总结成绩,固化经验,提升业务能力,努力实现枣阳公安队伍与业务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