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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办事处纪工委强化对村级纪检委员的管理

发布时间:2016-07-08 15:17:38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南城办事处为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作用,出台制度,实行处纪工委对村级纪检委员直接领导、直接管理、直接监督,并实施严格考核考评,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直接挂钩,提高村(社区)纪检委员的工作独立性和履职积极性。
    一、明确职责定位。村(社区)纪检委员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具体业务由办事处纪工委直接领导、直接管理、直接监督,在处纪工委指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向处纪工委和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要求村(社区)纪检委员重点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实施监督,行使资金项目监管权、决策事项建议权、财务收支监审权、事务管理质询权和其他监督权。
    二、规范业务管理。建立村(社区)纪检委员业务管理制度,由办事处纪工委按年度、分阶段下达村(社区)务监督工作计划和指导意见,加强协调部署、督促检查和问责问效,定期研究村(社区)纪检委员工作。要求村(社区)纪检委员每半年至少向办事处纪工委报告一次工作,对在实施监督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重要问题线索必须第一时间向办事处纪工委报告。积极组织村(社区)纪检委员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村级干部培训班、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办事处纪工委每年至少对村(社区)纪检委员进行2次集中培训,重点培训相关政策法规、监督程序和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纪检委员履职能力。
    三、强化工作保障。做到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运行有程序、活动有记载,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村(社区)纪检委员考核考评,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挂钩。建立村(社区)纪检委员能上能下的用人管理机制,对认真负责、敢于监督履职的,作为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工作不认真、不敢监督、不认真履职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