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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头镇:抓痕迹管理 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6-06-12 09:45:05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近日,镇纪委书记王建忠在《枣阳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纪实台账》上写下:“在镇党政班子例会上宣读市纪委关于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这是该镇推行落实主体责任痕迹化管理的一个缩影。
  今年3月以来,鹿头镇根据市委、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台账纪实管理精神,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采取“四手抓”对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实行痕迹化管理,全程留痕、过程管理、实时监控、动态评定,解决了落实主体责任“虚、假、软、怠”问题,有力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印发纪实台账和清单,精准记录履责活动。印制了《枣阳市基层(村、社区、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村(社区)、镇直单位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人手一册,随时记录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建立日常督促机制, 督促基层党支部、支部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对照清单任务,及时把落实情况录入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实现及时填报、及时监管、及时考核;建立定期抽查机制。坚持一个季度开展 1 次抽查核实,查看台账填写是否完备,资料印证是否齐全。将主体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全镇“周评议、月总结、季评比”活动,实行定期评比。
  二是建立主体责任台账纪实工作QQ群,即时上传下达。建立了“鹿头基层干部QQ群”,用于传达上级部署要求、交流各村、各单位工作动态,创建“比学赶帮超”平台。
  三是设置公示栏,公开晾晒履责情况。在各村、各单位醒目位置树立“履行主体责任纪实公示栏”,对相关责任人履责情况定期汇总后填进公示栏,每季度一晾晒,接受群众评议。对照各自主体责任清单,对履职较好的,亮红旗表扬;对履职滞后的,亮黄旗警示。
  四是制发整改提示单,及时督促整改。镇纪委每季度对照村(社区)、单位责任清单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发整改提示单,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专题约谈。
  通过“细化、量化、固化”的痕迹化管理,各村各单位党支部“一把手”抓主体责任“火车头”意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明显增强。截止目前,镇、村二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30多场(次),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问题、“为官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逐渐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张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