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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贯彻落实派驻纪检组“监军”作用

发布时间:2016-05-30 15:35:09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我市认真学习贯彻李鸿忠同志与部分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座谈会时的讲话精神,史素珍同志在调研枣阳市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时,强调要认真学习李鸿忠同志讲话精神,把派驻纪检组的“监军”作用落到实处。
    要准确把握派驻纪检组的性质。派驻纪检组是“监军”,手里握的“尚方宝剑”是党章,只接受派出单位即地方纪委的直接领导,不接受驻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在处理问题干部时,纪检组不需与驻在单位党组商量,只需履行告知程序。
    要替上级纪委当好“监军”。派驻纪检组对驻在单位的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及时地对驻在单位党组织的错误行为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为驻在单位的干部成长保驾护航。
    要替驻在单位当好“监军”。当驻在单位党组织做出正确决定后,派驻纪检组还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检查、督促相关人员正确履行职责,确保驻在单位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得到迅速有效的落实,为驻在单位的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截止目前,我市各派驻纪检组共立案32起,处理干部32人。(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