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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纪委“四举措”抓重复件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13 11:41:08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5月10日,枣阳市纪委制定《关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重复举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排查出来的重复举报问题进行集中交办。
    全程参与,领导包案负责。由市纪委常委作为责任领导,分别对重点交办、提级复查、挂牌督办的办理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督促联系地区(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从源头上遏制重复举报增量。
    整合力量,纪检监察室审核。根据办案协作区划分,由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调查案卷进行审核。发现有未调查清楚的,要责令承办单位补充调查;发现有未整改处理到位的,要责令承办单位限期整改;发现有因党员干部失职渎职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要及时报市纪委信访室按程序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案结事了,发案单位堵塞漏洞。承办单位明确专人,成立专班,一周向信访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度。对业务范围内重复举报问题,做好调查处理后的反馈工作。实名举报的,落实两次告知制度,认真听取举报人意见;对不属于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及时汇报责任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好群众的合理诉求。
    以案代训,交叉检查。由责任领导带队,镇(办、区)负责组织专班,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在重复件多发的镇(办、区)之间开展重复举报办理情况专项检查。检查专班对重复举报办理情况进行审理,相互查找发案原因,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提高自身办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重复举报问题的发生。(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