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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6-05-03 15:34:19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4月28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并就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全体在家党委成员及各科所队长参加会议,政委王齐龙主持会议。
    首先,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郭琴带领大家学习省纪委《关于审计发现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收费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和枣阳市纪委《关于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的通报》,并通报了近期襄阳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发生的典型案例,要求各科所队长负责人认真组织民警开展学习讨论,结合《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学习,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然后,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友明与交警大队、北城派出所、看守所三个代表单位签订了《2016年度枣阳市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书》。
    最后,赵友明带领大家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并就如何加强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一是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要从政权建设的高度,清醒认识公安机关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要从队伍建设的角度,清醒认识公安机关解决突出问题的新考验;要从社会发展的进度,清醒认识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任务。二是要精准聚焦、精准发力,打好反腐倡廉持久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明规矩、严纪律,确保公安队伍令行禁止;要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责、严问责,确保守土尽责;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抓长远、固根本,确保常态长效;要努力夯实监督基础,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廉洁执法;要完善查究机制,硬标准、铁手腕,确保禁令生威。三是要明确主责、准确定位,锻造“反腐铁军”新形象。要建立健全报告和约谈制度,下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向上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纪检部门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检部门负责人对履责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要进行约谈。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评估分析制度,及时跟踪、督促责任落实。全力打造一支具备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反腐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