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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建立“三三制”,加强对检风检纪的监督

发布时间:2016-05-03 15:00:13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近年来,市检察院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检务督察考核工作机制》、《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车辆管理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禁令》、《廉洁自律手册》、《作风纪律建设十个严禁》等,从不同角度、不同环节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检风检纪的监督,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
    “三述”评议制度。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向检察长述职、各部门负责人向党支部述职、一般干警向分管院领导述职的制度,述职内容不仅包含工作履职情况,也包含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同时接受相应评议,评议主要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领导评价、效能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从工作、办事效率如何,有无不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坚决执行党组的各项决议等,增强干警竞争意识,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档”报告制度。即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办案说情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检察干警执行办案纪律、廉洁从检情况加强监督。对执法档案的管理,采取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测评的方式,对个案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估。所办案件有一起被评为不合格的,给予主办人员通报批评;有两起以上不合格的,当年不得评先;有三起不合格的,实行离岗培训;机关检察人员过问办理的案件,应记录并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接受了难以拒绝或当时无法退回的礼品、有价证券,涉及本人家庭中婚丧事宜的操办情况等重大事项应重点报告。建档报告制度的设立,使纪律作风建设的载体更具体,凸显了纪律作风建设的重点、热点。
   “三员”监督制度。即分别通过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和在本院内部部门挑选担任人民监督员、纪律检查员、检务督察员,每年为人民监督员征订了《检察日报》、《人民监督员手册》、《方园》等报刊杂志,提升人民监督员的法律水平,并以“公众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宪法日”活动为载体,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人士观摩评议,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遵守检风检纪的监督。“三员”监督制度的建立,解决了如何监督、监督主体的问题,使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
    三项制度的建立,充实了纪律作风建设的内容,扩大了纪律作风建设的途径,从而构建起全方位、多角度的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监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