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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创新监督方式,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发布时间:2016-04-28 11:31:20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的党必须抓好的重大的政治任务。王歧山同志也多次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灯下黑”的问题,市纪委采取四种措施创新监督方式,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建立内部监督机构,筑牢监督平台。2015年底,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干部监督室,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干部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干部监督室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及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谁来监督纪检干部”的问题,促使每个纪检干部都能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细化责任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市纪委以执法执纪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根本,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及权力运行的监督。根据办案流程,把案件划分为信访、案件管理、案件检查、审理四个工作区,每个工作区有一个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落实,使每个工作区能够做到既相互协调,又能相互监督和制约。同时,市纪委对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处理、移送、申诉等各个环节,都设立了严格的审批制度,使办案程度时刻处理监督之中。
     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市纪委按照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对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交将考核结果与创优评先、干部使用等情况紧密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激励机制。同时,干部监督室和机关纪委主要介入执法执纪活动,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针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跟踪监督。
     实施案件回访,强化工作督促。市纪委定期开展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工作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的明察暗访,通过回访查看纪检干部是否存在不严格办案的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问题,对每一起案件切实做到抓查访、常督促,抓回访、常提醒,使每个纪检干部做到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于严重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王歧山同志强调,反腐败工作要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只有加强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监督,才能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打造出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艾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