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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强化内部监督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6-03-01 16:06:06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来,市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执纪理念,不断从组织创新、强化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打出一系列“组合拳”。
     设置干部监督专门机构,明确专人监督。在2015年内设机构改革的基础上,2016年年初向市编委请示,在第四纪检监察室加挂干部监督室牌子,履行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规守纪情况,受理、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等职能。
     实行岗位轮换,压缩违纪空间。2015年对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辖单位进行了调整,每年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一次调整,近期还拟将部分室主任职务进行调整,以尽量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避免出现职务腐败问题。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形成管长远的监督机制。先后出台了《市纪委监察局对镇(办、区)纪(工)委和市直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暂行办法》、《镇(办、区)纪(工)委书记和市直派出(驻)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向市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暂行办法》,严格执行襄阳市纪委出台的《关于实行纪检监察工作签字背书的暂行办法》,促进各地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出台实施了《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问责办法》,加大对各地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出台实施了《枣阳市纪律审查工作八个严禁》,规范执纪监督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制定出台了《枣阳市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关于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处置暂行办法》、《枣阳市纪委监察局转交办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和信访办理程序,避免人为因素对问题线索的不正常处置。
    狠抓制度的执行落实,加大执行监督力度。2015年度在省纪委和襄阳市纪委开展的作风巡查工作中,我委局先后组织了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在案件回访工作中对回访记录不全面负有责任的3名干部进行了内部通报批评。
    公开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力。建立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先后公开通报了环城办事处纪工委、吴店镇纪委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用身边的案例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不逾矩、不越线。(干部室 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