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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林镇:四个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2016-03-01 15:32:00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2015年,平林镇党委在省委、襄阳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反腐败工作,营造全镇经济社会   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坚持责任推进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划分方案,明确镇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范围和任务清单,健全了以镇党委为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年初与18个村、25个镇直部门及28名党政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印发镇直单位和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年底实行百分量化考核,从明责、履责、评责、追责等方面建立责任链条,将任务落实到单位,责任明确到个人,确保做到权责对等、责任在肩,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
     坚持教育推进
    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镇党委多次召开镇、村干部会议,集中学习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说案明纪”和“襄阳市反腐倡廉图片展”,并利用每周五下午镇机关干部例会,原原本本地学习市纪委的案情通报,时刻警示大家,自觉遵纪守法,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结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召开全镇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大会,参训人员160余人,镇主要领导作专题报告,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两严”教育心得体会60余篇,从而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坚持节点推进
    镇党委牢牢抓住作风建设这个重点,持之以恒地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在基层落地生根。镇纪委对镇直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办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2015年诫勉谈话4人,并立案8起,查处8起,处分党员干部8人。与此同时,注重节点警示提醒,尤其是在传统节假日前,包括9月份高考入学,我们采取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形式,防止“节日病、假日病”,对涉及到婚丧嫁娶、子女上大学的10多名党员干部,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或分管的班子成员分别在事前谈话提醒。
     坚持制度推进
   
不断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考勤管理、公务接待、请销假制度、双休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完善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2015年共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9项。及时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精神,不等不拖,不遮不掩,立行立改,严查严纠。认真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和“三项专项治理”,从具体问题和身边小事抓起,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治起,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敲打提醒,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工作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