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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履行主体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

发布时间:2016-01-15 09:56:08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2015年,枣阳市教育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持续纠正四风,严格执纪问责,狠抓任务落实,开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局党组结合全市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学习党规、遵守党纪,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分批分期组织全市教育系统3000多名党员、5000多名教师开展“两严”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组织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单位)11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襄阳市典型案例巡回教育展,收看《说案明纪》警示教育片,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市教育局党组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主动担责、主动作为,先后召开6次班子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制发《2015年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重新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先后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与市直学校(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个学校(单位)、每名干部职工,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支持纪检工作,加强纪律审查
    市教育局党组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为纪检组配备了3名精干人员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方位保障,支持纪检组独立自主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2015年,局纪检组收到上级转办的信访件85件,办结83件,诫勉谈话15人,通报批评6人,立案8起,行政处分8人,其中,行政警告处分3人,开除公职处分5人,办案数量和力度前所未有。通过对典型案例的严肃查处,较好地发挥了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
     持续纠正“四风”,优化教育行风
    2015年,市教育局党组在巩固原有成果基础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组织专班定期不定期对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带彩打牌、工作日午间饮酒、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乱发津补贴、工作不在状态、乡镇校长走读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26批次,制发通报12期、整改问题38个。不断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对滥订教辅资料、有偿办班补课等行业乱象予以坚决纠正,先后组织4个专班开展了8轮巡查,取缔违规补课场所9处,查处滥订教辅资料等乱收费问题11个,处理相关责任人14人。实行一案双查,在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严肃追究所在学校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9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2名校长调离原岗位。
    建强惩防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先后修订完善财务管理、校务公开、项目建设招投标、后勤管理等12项制度,形成了有制度可依、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等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对岗位职责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汇总建帐,严格制订防控措施。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通过信访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下发预警通知书等方式早提醒、早介入、早制止,切实防止小错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