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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集镇:“十个禁止”,从严从细管理干部

发布时间:2015-10-30 11:37:05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一、禁止迟到早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准在工作日迟到早退,要按时上班到岗,到指定场所签到,不得提前下班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脱岗。
 二、禁止“走读”。 实行“住读”和请销假制度,干部必须吃住在乡镇,工作在镇村。不准在工作日期间“走读”,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先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禁止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发生上网、看视频、玩游戏、炒股、聊天等行为。
 四、禁止与服务对象发生矛盾冲突。对前来问事、说事、办事人员要热情、耐心、细致,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事务办理工作,提供高效、规范、柔性服务,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五、禁止公款宴请和午间饮酒。不准在镇域内用公款请吃、吃请。工作日期间不管公费、私费招待一律不准午间饮酒,其他时间不得因饮酒影响工作,损害形象,不得劝酒、酗酒。
 六、禁止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不得用公车从事私人活动,节假日和工作日非工作时间不得使用公车,公车一律停放在本单位办公区指定场所,遇有公务活动需用车必须事前履行报批手续。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车。
 七、禁止抺牌赌博。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工作时间参与带彩娱乐活动,不得与下属和服务对象带彩打牌,不得进入私人会所和娱乐场所。
 八、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准以各种名目、形式请客送礼,借机敛财、行贿。如有直系亲属需办类似活动必须在事前向镇纪委写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办理原由和办理范围,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办理不得超范围邀请,必须严格控制在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范围内,不得变相突破规模,不得以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分批次变相宴请亲戚以外的人员,借机收取礼品礼金。不准举办和参加“谢师宴、升学宴”。
 九、禁止滥发钱物和突击花钱。严肃财经纪律,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收入不进帐,严禁节假日突击花钱,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与实物。
 十、禁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违纪违反公平法则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以办事为名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或其他有价证券。不准用公款相互送礼、旅游,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礼品礼金、宴请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