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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工商局“四个强化”确保干部职工廉洁过“双节”

发布时间:2015-10-19 11:58:21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廉洁过节的要求,预防“双节”期间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节日病”抬头,枣阳市工商局“四个强化”确保干部职工廉洁过“双节”。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及时下发了《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预警提示》,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预先进行警示,适时的提醒不仅做到警钟长鸣,更体现了细致入微的关心。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襄阳市纪委“双节”前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有的公款吃喝,有的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参与钓鱼、吃请,从而受到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这些案例都在节前给干部职工实实在在敲响了警钟。
    二是强化纪律要求。用墙报、版报、LED显示屏、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省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中秋国庆期间,市局组织监察、督察队、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对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同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四是强化执纪问责。一手抓苗头,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一手抓严惩,出现问题坚决查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的,从重从快处理,严格实行“一案四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分管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因执行不严、管理失范、制止不力,致使单位发生违反禁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