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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史素珍同志批示肯定国税局落实“两个责任”的创新做法

发布时间:2015-09-09 07:27:57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近日,枣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史素珍在枣阳市国税局报送的《“五环”相扣戴“紧箍” “一棒”考量强“两责”——枣阳市国税局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长效机制》国税专报上作出批示:市国税局落实“两个责任”措施环环相扣,初见成效,值得其他部门借鉴。近年来,枣阳市国税局创新工作思路,从“明责、履责、述责、考责、问责”五个环节着手,构建起人人有责、层层推进、环环相扣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明责——划清责任红线。该局以党组文件的形式制定下发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划清责任红线底线。在“主体责任”清单中,规定了党组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党支部的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这五个层次分别规定了22项57条、7项23条、5项19条、3项8条、4项12条具体责任。在“监督责任”清单中,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办案、严肃问责追究、完善工作机制四个方面,规定了纪检监察部门23项64条责任。责任细化了、边界厘清了,让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做到了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二是履责——传导责任压力。该局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与税收中心任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加强工作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今年上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采取“挨家逐户”方式,先后到分管科室、包保分局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导调研,实现责任范围“全覆盖”,压力传导“零衰减”。
        三是述责——评判责任落实。该局引入领导干部述责制度,采取三种方式,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定期讲述自己履行业务岗位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接受群众评判。网络述责,开设了“国税廉政网”,领导干部每月25日前将个人述责报告在专栏中公示。会议述责,局党组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在每月办公会上对各自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述职,促进干部自觉地进行自我评判,自我警醒。集中述责,每季召开一次廉政监督员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述责,并向廉政监督员发放《述责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方式现场进行民主测评,接受评判。
        四是考责——量化责任标准。制定下发《枣阳市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采取定性考评和定量考核“两考”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根据定性和定量两项考核分值之和确定为好、较好、一般、差等四个类别,建立“两个责任”考核台账,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按月考核、按季兑现。在考核结果应用上,坚持把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倒逼机制。
        五是问责——凸显执纪尺度。建立严格的追责问责机制,做到“一棒考量”,确保“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具体就是实行“三个一”:一个标准考责、一个群体评责、一个尺度问责。一个标准考责,就是制定统一标准对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一个群体评责,就是组成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税管员为主体的一个考评专班,对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情况现场测评;一个尺度问责,就是形成完善的“两个责任”责任追究机制,对所有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严格问责。在问责方式上,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诫勉谈话、干部任免、纪律处分等四个层次的处理。2014年以来,该局先后对考核等次一般的1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3名领导干部调离原来工作岗位,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据悉,该局推行五环相扣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以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发展,已连续多年被枣阳市委市政府和襄阳市国税局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市国税局  王德胜 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