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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5-08-17 20:47:48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7月20日下午,枣阳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襄阳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总结交流部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做法和成效,通报了5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反面典型,推动各级党委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市委书记陈东灵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何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鹏、市政协主席段永建、市委副书记柴普军、市委常委高洁、杜云峰、黄俊、郭泽林、吴恒、谢正旺等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史素珍主持会议。
      陈东灵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调:一、各级党组织必须按照省委书记李鸿忠提出的“明、严、执、问”四字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把落实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实现从被动抓向主动抓、从后台抓向前台抓、从局部抓向全局抓的转变,做落实主体责任的局中人、带头人。二、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要勇担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率先垂范之责,切实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养成在清新风气中生活、在监督环境里工作的习惯。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靠行之有效、运行长效的制度体系做保障。要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与推进各项工作的关系,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统一论”,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真正使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史素珍就贯彻本次会议及陈东灵同志讲话精神指出:要坚决把担责挺在前面,切实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以钉钉子精神,一环紧扣一环,不松劲、不变焦、不散光,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推力,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成为一种新常态。
      熊集镇、市人社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组)书记作了交流发言。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程建斌通报了5起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吸取上述案例的教训,自我反思、自我整改,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市“四大家”领导,各镇(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工委)书记,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书记(组长)及部分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参加了会议。(枣阳市纪委党风室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