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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坚持全周期管理 严把案件质量“关口”

发布时间:2024-12-25 15:03:51 |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  点击量:

“你们办理的李某某违纪案件,建议审查组补充完善相应的主体身份材料。”近日,枣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某纪检监察室办理的一起案件进行审理时,经集体会商,建议其内审员认真对照《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纪实表》逐一自查后再移交审理,提高审理效率。

为推动案件质量持续提升,该市纪委监委制定《枣阳市案件质量内审员工作制度(施行)》,各案件承办部门明确一名内审员,依据《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纪实表》,对照线索受理到案件移送审理的各个阶段进行全方位“会诊把脉”并提出内审意见,帮助审理部门快速掌握案情、把握重点,针对审理部门提出的补证意见进行精准补证。

为加强案件质量源头管控,该市纪委监委突出案前引导,在查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规范开展审理提前介入工作,对有关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纪法适用等疑问沟通会商,及时解决审查调查部门程序和实体问题,使审理的“触角”深入到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确保案件高质量查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部门主动对接案件主审人员,全面介绍案件情况、案件背景、重点问题等,克服“书面审”“形式审”弊端,为审慎提出审理意见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枣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受理委机关自办案件182件,提供业务咨询1600余次,提出审核反馈并督促整改2000余个问题,对8起案件的定性偏差和9起案件的量纪不精准问题予以纠正。

同时,枣阳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逐案评查+交叉协审”机制,即对委机关自办案件,由案件审理室开展逐案评查,对乡镇纪委办理案件,由各乡镇纪检骨干组成评审组开展交叉协审,之后由审理室进行复核。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组织各镇(办、区)纪(工)委交叉协审39余次,共协审案件1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1人;共评查乡镇案件104件,对乡镇6起案件的定性偏差和7起案件的量纪不精准问题予以纠正。

“审理工作是确保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探索改进审理工作方式方法,审前加强沟通、审中抓好细节、审后促进规范,努力提升案件查办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郭荔玲 李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