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用好案件“鲜活教材” 扎实开展释纪说法
“邓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在协助市政府完成收储土地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他人名义虚列土地面积、附着物,自制领款票据冒领土地补偿款,经枣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邓某某开除党籍处分......”近日,枣阳市环城办事处侯井村召开对一组原组长邓某某处分决定宣布现场会,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现场对案件进行剖析,针对案件违纪违法事实同步开展释纪说法。
图为该市环城街道侯井村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
“这起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所有村组干部都要引以为鉴,绝不能重蹈覆辙。针对邓某某案暴露出的问题,环城办事处将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征地拆迁相关制度,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会上,谈及如何抓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该市环城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宏表示。
处分决定宣布环节是提升纪律教育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凡处必宣”“一案一警示”,探索实行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案件承办部门、派出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协同配合、共同参与的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机制,不论处分轻重、受处分人职务高低,都严格按照规定宣布处分决定,将处分决定由“一页纸”变为立体化的警示教育“一堂课”,切实破除党员干部“看客”心态,不断增强执纪执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在宣布处分决定前,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了解掌握案件情况“深而全”的优势,将个案审理与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同步谋划、贯通推进,与案件承办部门、案发单位做好充分对接,沟通了解受处分人的思想和身体状况,制定详细完备的工作方案,确保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审慎稳妥。在宣布处分决定时,严格按照处分决定宣布的程序要求,扎实开展好每一个环节,通过宣布处分决定、深入剖析案例、重要岗位人员表态、纪法宣讲等流程,推动处分宣布与纪律教育同步联动。
在宣布处分决定后,该市纪委监委还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和组织关爱教育工作,依据案件办理机关、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建立“集中+分层”回访制,综合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人文关怀,积极释放为“跌倒者”鼓劲的鲜明信号。
“下一步,我们还将不断探索创新宣布处分决定的方式,丰富纪律教育的形式,确保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现处理处分与纪律教育‘双向’贯通融合。”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