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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全市党员干部深学热议新修订《条例》

发布时间:2023-12-29 16:03:00 |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 |  点击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枣阳市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条例》“置顶”,采取专题讲学、小组研学、个人自学、宣讲共学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在全市上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条例》内涵丰富、指向明确,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学习贯彻《条例》的合力,持续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不断增强全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廉动力’。”该市政府副市长、琚湾镇党委书记聂荣毅表示。

“《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绝不松劲、绝不手软、绝不停步的强烈信号。”作为基层党政“一把手”,该市南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段纪国在组织党政干部开展集体学习时说:“要始终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必修课,一体推进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

该市委巡察组专职副组长涂新玉通过微信公众号学习了全会精神,他表示:“新修订《条例》紧跟时代步伐,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的言行。下一步,我们将把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把握好自身定位,坚定政治立场,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

“我注意到新修订的《条例》中,充实了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作为一名新提拔的干部,我将在新的岗位上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把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正人正己,主动担当作为,尽职尽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用接续奋斗的姿态、踏实肯干的作风书写出一份‘平安答卷’。”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刘璨表示。

该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青华在认真学习《条例》后说道:“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作为一名基层派出纪检监察组长,我将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及时深入联系单位宣讲新版《条例》内容,用‘以案说纪’的方式讲清《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在带头落实最新要求的同时,积极督促联系单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派出监督工作质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作为一名老党员,该市吴店镇徐楼村村民李开成深有感触地说:“我深深体会到如今风清气正的环境来之不易,如果没有坚实的纪律保障,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无从谈起。今后,我也将不断学习,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规范一言一行,为年轻党员做表率。”

“《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在加强纪律建设、推动纪律落实、维护纪律权威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更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带头学习具体内容,审慎严格贯彻执行,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和着力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杨朝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