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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以评促改促提升 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

发布时间:2023-11-13 15:52:00 |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 |  点击量:

“在案件成卷装订前,我们实行‘一案三审’,即由经办人初审,组长复审后,开展一次内部交叉审,在每一次整改规范中提升案件质量水平……”近日,在枣阳市纪委监委提升案件质量推进会暨审理工作培训会上,该市琚湾镇纪委书记作交流发言时说道。

图为该市纪委监委召开提升案件质量推进会暨审理工作培训会

据悉,此次会议通报了2023年1月至9月各案件承办部门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各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评查得分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检视整改,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业务骨干还就案件办理过程中易错、常错问题,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我们在案件评查中还存在证据收集不全面、程序手续不规范、文书制作不严谨等问题,此次培训理论性和实操性都很强,我们将结合此次培训,逐一分析、严肃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改进提高……”该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在会后表示。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一直以来,枣阳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逐案评查+交叉协审”机制,即对委机关自办案件,由案件审理室开展逐案评查,对乡镇纪委办理案件,由各乡镇纪检骨干组成评审组开展交叉协审,之后由审理室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评查”机制,案件审理室每月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逐案反馈问题,逐条督促整改,并对连续两次通报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委领导对其进行工作约谈。

截至目前,已评查案件384件,评出优质案件15件,发现问题2000余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为防止案件“带病”移送审理,该市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质量内审员工作制度,在各案件承办部门设立一名专职人员,重点围绕事实证据是否扎实、定性处理是否精准、程序手续是否规范、文字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对所办案件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案件质量内审员轮流到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通过协审其他部门案件,做到取长补短,不断提高专职审核把关能力。

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提升办案人员能力和水平是关键。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提质赋能,以“案件质量管理年”为抓手,通过以训代学、以案代训等方式,组织开展系统的执法办案培训,帮助办案人员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业务培训全员覆盖,达到以案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同时,针对新进办案人员调查取证、定性量纪、程序手续、文书管理等实战经验不足问题,建立“师徒帮带”制度,经常性组织办案人员到纪检监察室、专案组等部门跟班锻炼,确保每名办案人员能够独立全流程办理案件,让“新手”快速成长为“熟手”。

“案件质量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下一步,我们将在坚持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同时,持续锤炼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贯通的专业能力,既能及时‘踩刹车’坚决挡住案件质量问题,又能精准‘踩油门’推动破解执纪执法新题难题,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安全‘出炉’。”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汪兴辉 李竞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