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襄阳:提能力 强协作 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4-02-26 10:46:00 |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  点击量:

图为枣阳市鹿头镇纪检干部对小王庄村集体股份专业合作社第五届分红大会进行现场监督

前不久,枣阳市鹿头镇小王庄村召开集体股份专业合作社第五届分红大会,在该镇纪委干部的监督下,112户村民依次在分红清单上签字按手印,共领取分红47万余元。

“有了镇纪委和村纪检委员的有效监督,我们村务更加规范,年底分红老百姓更放心了。”该村党支部书记万安杰说道。

为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襄阳市纪检监察机关从建强队伍入手,加大镇、村纪检监察干部选配力度,结合换届补充了一批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

“全市286名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超过两年的占比69.78%。”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一直以来,南漳县九集镇良种场村由于“三资”管理混乱,集体堰塘被非法占用,近3000亩农田面临灌溉难题,村民多次信访“讨水”。九集镇纪委快查快处后,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梳理形成“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清单并在全县推广,进一步提升村级监督效能。

为推进基层监督规范化,襄阳市纪委监委注重从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中发现廉政风险点,印发《关于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通知》,制作35种常用文书模本,并指导村(社区)纪检干部建立监督对象花名册、职责任务清单、监督履职流程图等,为开展基层监督提供操作指南;同时,把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市级培训范围,指导县级纪委做好村纪检委员轮训工作,并在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留置案件时,有针对性地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中全面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着力解决基层纪检干部不会监督、不会办案问题。

“城关镇计生办周某某违规将移民工作经费用于招待费、办公费等支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龙湾社区文书宋某某违规出具虚假证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老街社区‘两委’委员陈某工作失职,未严格审核把关,违规加盖居委会公章,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日前,由谷城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和城关镇纪委组成的办案协作区通报了2023年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

为解决基层监督人员力量不足的短板,襄阳市纪委监委指导县级纪委监委组建办案协作区,整合资源、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发挥监督工作合力。

“我们按照‘方便合理、区域就近、便于工作’的原则,指导县级纪委监委组建47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一个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和若干镇、村级纪检干部组成,由分管该纪监察室的班子成员具体领导,同时制发《办案协作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理清协作区职责权限、明确监督范围、规范工作程序。”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2023年该市县级协作区共查办案件189件,开展交叉监督检查200余次。

此外,为调动基层纪检干部工作积极性,襄阳市纪委监委还进一步规范县级纪委对乡镇纪委考核管理,优秀名额和考核等次在纪检系统内单列,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对村纪检委员履职考核,每年底村级纪检委员向乡镇纪委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喻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