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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压实责任推动整改 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

发布时间:2024-01-23 17:35:00 |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  点击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易杰

不久前,湖北省建始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官店镇某采石场,实地查看县直某单位对前期纪检监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经过半年的复绿整改,“遍体鳞伤”的采石场如今已种上植被。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官店镇某采石场复绿工作推进缓慢,县直某单位存在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随即向该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行部门责任,扎实推进矿区复绿整改工作。

湖北省纪委监委把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专责的重要措施,贯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制发《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健全以案促改机制,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流程,督促相关单位和党组织抓好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制度,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良好效果。

湖北省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在改制过程中,故意隐匿低评国有资产,该省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同步督促国资监管部门及时与该集团和投资者签订补充协议,追回国有资产3.98亿元。该省纪委监委还系统梳理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傅立民、省国资委原副主任何庆丰、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舒健等案件暴露出的国资监管漏洞,向省国资委提出要切实抓好监管基础工作、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强化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的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完善监管制度,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不同领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实际和相关行业特点,坚持举一反三、抽丝剥茧,力求点出问题本质、切中要害。鄂州市梁子湖区纪委监委针对查处的沼山镇永塘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某松虚报、冒领、非法占有巨额集体资金一案,向该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提出整改要求,并针对基层领域发生的微腐败问题,同时督促推动构建“村级加强村务公开和‘三资’管理、财政管理部门强化项目跟踪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管、镇级从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闭环,并跟进落实情况。

宜昌市纪委监委针对伍家岗区政协原副主席曾某某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问题,向伍家岗区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该区委结合案件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推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2023年以来,伍家岗区先后出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征收合同签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伍家岗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迁“一事一议”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

为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纠偏、处置、治本作用,湖北省纪委监委每年对全省纪检监察建议情况开展综合分析调研,省纪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各责任部门有关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办法和措施。“通过专题汇报进一步加强内部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将纪检监察建议工作作为贯通监督、办案、整改、治理的重要载体,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质效。”湖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湖北省纪委监委在跟踪问效、形成闭环上持续发力,压紧压实被建议单位党委(党组)履行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建议党组织、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日常监督、述责述廉重点内容,督促扛起责任、真改实改,真正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