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广大党员深学热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 实习生 廖雨涵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
连日来,我省各地广大党员深学热议《条例》,纷纷表示,一定领悟好、执行好《条例》,自觉遵守纪律、维护纪律,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深入领悟《条例》——
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
学习中,全省广大党员普遍认为,《条例》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我认为《条例》体现了这‘三全’的特点。”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李斌雄研读《条例》后表示。
李斌雄认为,《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在科学立规方面把党章中的纪律要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化了。
枣阳市吴店镇徐楼村村民李开成是一名老党员。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条例》是党中央正风肃纪反腐成果的又一次升华和提炼。”松滋市财政局干部刘田体会。
“《条例》政治站位高,法纪结合深,党内要求严,宽严相济明,条款规定具体。”安陆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肖伯熙体会。
“《条例》实实在在地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已在村任职26年的红安县八里湾镇向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柯文斌表示,《条例》第九章明确规定了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这有利于守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认真贯彻《条例》——
做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模范
全省广大党员一致表示,将自觉遵守《条例》,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执行《条例》,持续筑牢纪律的堤坝。
“《条例》是我们入职教育的必修课。我要自觉遵规守纪,做到知敬畏、明方向。” 新入职公务员、襄阳市税务局干部李欣怡表示。
恩施市屯堡乡第一时间通过纪律教育载体向全乡党员干部推送了《条例》。该乡罗针田村党支部书记张殿铭表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要带头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用优良的纪律作风服务群众。”
我省各高校深入学习《条例》。湖北大学大学生党员吕天策表示,“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遵守党纪国法,刻苦学习,锐意进取,努力为国家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天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许永红表示,天门市纪委监委将积极协助市委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突出政治纪律这个纲,强化从部署到落实、从思想到作风、从八小时之内到八小时之外的全过程监督、更严格监督,带动其他几项纪律的更严格执行。
“我们要以《条例》为遵循,严格精准执纪,对违反党纪的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黄梅县刘佐乡纪委书记陈雷说。
老河口市竹林桥镇纪委书记江富保表示,“我们要切实把日常监督做实,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谈话提醒,坚持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