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整治违规吃喝 以优良作风服务先行区建设 ——湖北省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有关问题解读
1月1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省开展为期6个月的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1月11日,省委召开全省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进行周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围绕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专项整治中热点问题,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了省委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为什么要开展专项整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高度重视作风建设,锲而不舍、一以贯之纠治违规吃喝等方面“四风”问题,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效。截至2022年12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查处“四风”问题5.9万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1万人,处分5.2万人。2021年人民群众对治理吃喝玩乐、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成效满意率为90.95%。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存,仍有极少数干部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借吃请之机搞利益交换、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禁而未绝,损害党的形象、滋生腐败风险、影响发展环境,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要求,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领导干部,以自查自纠筑基,以监督检查攻坚,以查办案件震慑,贯彻监督、办案、整改、治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为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方案》明确了当前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五个重点——
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为商人老板“站台背书”、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
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组团吃喝”,搞“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甘做“局中人”,违规接受宴请,接受请托插手案件、打探案情等问题;
在企业和单位内部餐厅、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违反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公务接待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吃喝、饮酒。
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省纪委监委将以上五个重点细化为19种情形进行整治: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为其“站台背书”、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指使、授意或者接受私营企业主支付报销应由自己承担的吃喝费用;以考察、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为由,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组织单位同事一起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携带家属一同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以拉关系、搞“小圈子”为目的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以上下级、同事之间联络感情、协调工作为由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以球友会、牌友会等名义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以红白喜事、年夜饭等为由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以公务为由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借商务接待、会议培训之机公款吃喝;在接待中违规饮酒;搞无公函、伪造公函及“一函多餐”吃喝;违规参加同城吃请;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在单位内部食堂、餐厅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等隐蔽地点吃请;搞其他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饭局、违规公款吃喝等行为。
专项整治有哪些主要措施?
专项整治对党员领导干部有什么要求?
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效应,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带头锤炼党性,带头守牢底线,带头防范围猎,带头纯洁交往,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亲自安排部署、调度推进,对存在的问题提醒纠正。
《方案》坚持教育、监督、惩治、整改、治理一体推进,从五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
深入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全面自查自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视,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入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彻底整改。
开展专项检查。省、市、县三级联动,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场所、单位及私人会所性质场所、内部餐厅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查纠问题。
突出从严查处。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顶风违纪违规、隐形变异问题从重从快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坚持纠树并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破立并进,以查处问题促进遵规守纪、堵漏建制,弘扬优良作风,涵养新风正气。
专项整治如何把握政策界限?
专项整治坚持严的基调,坚持从严从实,敢抓敢管、真抓真管、长抓长管,对搞权钱交易、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从重从快查处,对敷衍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求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例如:正常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等与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吃喝的界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与正常人情往来的界限,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正常履职与违反政策规定说情打招呼的界限,既严肃整治违规吃喝不正之风,又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
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